广东三支一扶加分政策
1. 加分条件 :
获得省级、市级、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互联网+”大赛国赛或省赛金奖、银奖或铜奖(团队);
职业院校大赛或职业技能大赛国赛一、二、三等奖;
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持有有效的最低生活保障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儿童福利证、事实无人抚养人员证明、帮扶记录卡。
2. 加分标准 :
加分以提供的证书为准,所盖公章须与颁发单位一致;
如果获得多个荣誉证书,可以累积加分,但最高不超过5分。
3. 加分申请 :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需要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考生报名)”中填写加分政策项目;
在招聘单位进行加分资格审查时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 加分范围 :
该政策适用于广东省内,包括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以及地级以上市、省直及中央驻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5. 其他优惠 :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省内高校专升本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参加省内高校或研究生培养单位研究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请注意,以上信息可能随政策更新而变化,建议直接咨询相关教育部门或查阅最新的官方通知以获得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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